穗埔府征〔2022〕16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2〕1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92号)批准,将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第一、第六、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260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土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金洲南路以东、中山公园前路以南(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第一、第六、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2601公顷,其中农用地1.2397公顷(耕地0.6051公顷、林地0.5725公顷、其他农用地0.0621公顷),建设用地0.0204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7月2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92号)。
(二)实施时间:2022年8月18日—2022年11月18日(三个月)。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9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文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