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府征〔2022〕18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2〕1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71号)批准,将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横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姬堂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7.021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土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科丰路以东、广佛高速以南(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横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姬堂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7.0212公顷,其中农用地7.0212公顷(耕地0.2761公顷、园地1.1604公顷、林地5.481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29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7月2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71号)。
(二)实施时间:2022年8月19日—2022年11月19日(三个月)。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7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文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