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府征〔2022〕23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2〕2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2〕18号)批准,将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沙步股份经济联合社、沙三、沙四、沙五、鹿中、南联、东风、新南、中联、南宁、西联、何巷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030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沙步社区留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开发大道以东、黄埔东路以南。(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沙步股份经济联合社、沙三、沙四、沙五、鹿中、南联、东风、新南、中联、南宁、西联、何巷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0300公顷,其中农用地4.2697公顷(耕地0.4599公顷、园地3.3509公顷、林地0.1334公顷、其他农用地0.3255公顷),未利用地1.7603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11月25日。
2.实施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3年3月14日。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2〕1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文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