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增府征〔2023〕2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3〕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200号),将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屋场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80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复垦)。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屋场第二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的集体土地0.1800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0698公顷(其中耕地0.0698公顷)、建设用地0.1102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12月15日。
2.实施安排:该批次相关征地补偿款用地批复前已全额预付到位,请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屋场第二经济合作社,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9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道办事处。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20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