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府征〔2023〕1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天府征〔2023〕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3〕47号),将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72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河区黄埔大道东以南,车陂南路以东(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土地0.17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582公顷(均为草地),建设用地0.0990公顷,未利用地0.0153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3年2月17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3年4月4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车陂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