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增府征〔2023〕14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3〕14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3.105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二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39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增城区上境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东至车旗墩片区储备地、南至石新公路、西至花莞高速、北至荔新公路(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3.105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仙村镇上境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3.1052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3〕3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1日(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图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