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府征〔2023〕19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3〕19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和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马溪经济联合社属下的2.6721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瑞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55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瑞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和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马溪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2148公顷,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马溪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457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与土地所有权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民委员会签订了1363.43亩征地补偿协议,于2005年1月与土地所有权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马溪村民委员会签订了1673.94亩征地补偿协议,本次拟征收土地在上述征地补偿协议范围之内。并于2003年10月17日、2006年1月27日、2009年4月27日向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民委员会共支付征地补偿款91.8190万元;于2006年11月23日向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马溪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征地补偿款500万元,上述补偿款已包含本次拟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已落实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3〕5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22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