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征补充〔2023〕18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3〕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花都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联安村、望顶村属下的集体土地,我区已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九龙湖甚高频台)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1〕13号)(以下简称《公告》)。因原《公告》涉及的项目用地在部级审查中涉及核减用地,核减地块需重新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现补充公告如下:
核减地块涉及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望顶村属下的集体土地共计0.0903公顷,我区以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对核减用地开展用地报批组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区政府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非合并报批部分(九龙湖甚高频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附件2)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附图》(附件3),作为原《公告》的补充内容。核减地块的补偿安置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原《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6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 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非合并报批部分(九龙湖甚高频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