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府征〔2023〕31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3〕3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108号)),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珊瑚第三、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0.096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西气东输二线项目(东段)(广州市花都区广南支干线2#阀室)。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珊瑚村。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珊瑚第三、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0.0968公顷,均为农用地0.0968公顷(不涉及耕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3年8月17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
2.实施安排:2023年9月18日-2023年10月8日,请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珊瑚第三、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8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10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