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府征〔2023〕41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3〕4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9450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强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146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强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东至广州市银三环机械有限公司,南至电缆产业园,西至炭步民安北路,北至联城路(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945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4日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书》(广州市强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所处地块位于上述协议范围之内),并于2023年5月22日支付民主村历史征地补偿款3200.0000万元(包含广州市强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的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3〕14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4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