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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增府征〔2024〕12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1:48: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4〕1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3.797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一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1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增城区沙滘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东至石新公路,南靠广惠高速,西至广石铁路路侧,北靠荔新公路(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3.797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13.7974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1月20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4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六、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一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4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准文件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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