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府征〔2024〕5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天府征〔2024〕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4〕102号),将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下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379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棠发大厦)。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村留岭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下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集体所有土地2.3794公顷(35.6910亩)。其中:农用地2.3794公顷(耕地2.2869公顷,不涉及水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4月1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2.实施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6日,请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下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棠下街道办事处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下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