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南府征补充〔2024〕4号
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
穗南府征补充〔2024〕4号
2024年5月29日,我区发布《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南府征补〔2024〕14号)(以下简称《公告》),为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征收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元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对《公告》调整如下:
一、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基础数据由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变更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二、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有关信息做出调整,调整后拟征收面积4.5652公顷(68.478亩),其中16.197亩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符合计提社会保障资金的征地面积共52.281亩,需计提征地社保费用151.62万元,详见附件。
补充公告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9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