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2〕83号)
白云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上报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云报〔2022〕65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该批次用地属使用跨省调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用地,建新方案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粤自然资函〔2022〕4号),不需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同意将你区钟落潭镇红旗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706公顷(耕地0.26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0.2706公顷。上述土地(合计0.2706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三、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四、积极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
五、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附件下载:一书三方案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