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 政策解读(已归档)

政策解读(已归档)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规划和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开发利用处 发布时间:2020-03-06 15:17: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各区分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规划和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急需使用土地,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同步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并在省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在省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二、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在建和新建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

  三、加快办理应急防控项目选址。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设施项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禁止建设区的前提下,可视作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按符合规划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在省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修改手续。

  四、对于已签订出让合同,但因疫情影响受让人未能按期履行交地、动工、竣工土地出让合同义务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受让人应在省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办顺延交地、动工、竣工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期限。

  五、主动对接,做好地形图、市政管网、规划道路等基础资料的利用服务,便于企业开展前期设计。

  六、疫情防控期间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使用手续的,可在省疫情结束后30日内申请办理延期使用手续,不受证件使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的限制。

  七、通过网络、自助终端等,推行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办、权证邮寄、不见面”,强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措施落实,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凡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群众的登记业务,一律简化流程,优先从快办理。对因疫情防控急需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筹集资金的,借助“e登记”,确保60分钟办结。

  八、进一步加强网办工作,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办事、自助终端等方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项目办理选址、用地和规划报建手续,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省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本通知执行期为自发布之日起至省疫情结束,省疫情结束后本通知自动失效(政策措施已经明确执行期的,按已规定的期限执行)。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