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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已归档)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联合测绘 及政府购买服务的补充通知

来源:建筑规划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2-14 13:13:1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广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竣工阶段联合测绘工作实践,现就广州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范围内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规划放线测量、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不动产测绘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一家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测绘单位开展,企业在首次申请行政审批事项即开展全流程综合测绘,实现企业“零成本”,具体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综合测绘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执行。

    二、广州市范围内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竣工阶段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不动产测绘实行联合测绘,具体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穗建房管〔2018〕1642号)执行。

    三、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的测绘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具备相应等级的工程测量(包括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和地下管线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包括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子项)专业范围的资质。

    (二)在本市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独立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和保密管理制度与能力,以及相应的驻场技术人员。

    (三)两年内无严重失信信息记录。

    四、强化联合测绘的监督管理:

    (一)实施联合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每年组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或者联合测绘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联合测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的测绘成果和测绘单位。

    (二)实行联合测绘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处罚情况共享制度。每年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国统一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和有关信用管理平台发布信用信息,处理处罚情况共享使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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