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旧楼安装电梯问题的初步研究提出建议
受理编号: | GZ19071900009 | 来信标题: | 关于旧楼安装电梯问题的初步研究提出建议 |
分 类: | 建筑规划 | 来信日期: | 2019年07月18日 |
来信关于旧楼安装电梯问题的初步研究提出建议。 我们住在这个事业单位的宿舍区里> 住房改革后都成为业主了。前几十年由于宿舍区和工作区在同一个大院 里,毗连在一起,一切水电等均由公家统一供应,后来本单位不管这些了,水电、燃气等公司与各户业主分别签 订了各祌《协议书》,按时向各公司交纳费用。几年前来了院部派下来的“科住物业”,宣布把我们宿舍区要像民 办物业那样管理起来了。去年又进一步把我们“承包”给当地的“方圆物业”管理了。中国科学院还在深化改革 中,不过我们的组织关系和退休金等还是在由原单位发放的。笔者今年84岁了,还能生活自理并且不忘奋斗终 生的誓言,有时还能应约做点力所能及的业务工作.对旧楼加装电梯是抱持拥护和赞成的态度,但是总希望这项 建设能够做得更好一些,更不可以把好事办成坏事。 首先,笔者认为“成熟一栋,安装一栋”的办法,让每栋居民楼自行组织建设和管理使用,无异于“楼自为政”,从4层楼宇到8层楼宇,仅有8户至16户住家,太小集体了,力量太小了.按规定的配置备用电源的建设 和管理都办不到.现在政府要求“成片”甚至“连片”建设,本单位也由党委书记直接领导和统一负责工作了, 这是符合“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正确转变和进步。“千条万条党的领导第一条,千计万计群众路线第 —计”,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把整个宿舍区业主组织起来,大家献计献策,一定能全面办好旧楼加装电梯这项事情。 原有文件中有“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用部分占有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业主同意” 就可以安装电梯的规定,造成了不同意见的对立,把人群分裂成两个部分,甚至还有见于报道的人群矛盾和对抗,事实证明了这一规定是有害的,也是我们党不能允许的,宪法也不能容许多数人去侵犯少数的权益.所以,对这 —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规定,要加以完全、彻底废除。我们党历来有宣传群众、组织群众、领导群众建设美好生活和战胜敌人的优良传统,也是很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所以,在废除“2/3”规定的同时,改为“让全体业主充分协商一致”才是合宜的。要坚决相信,既然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至终必定会得到全体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的。 《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在“第一韋总则”之后的“第二章第一条”就极端重视应当由两回路供电或者配置备用电源,作为电梯正常运行的安全保障。这是完全正确的绝对要遵守的规定。对这点千万不可轻视, 绝不可留下后患。 在一般民办社区里,业主和物业管理以及与水电、燃气、电话等公司的关系,往往都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关系,都有定期交费的《协议书》:现在旧楼加装电梯的用地是国土部门提供的,要否购买或无偿纳入公摊面积;购买电梯和建设费用由业主分摊后产权如何分配;等等,都必须有一套办法处理,至终都需要和民办社区一样甚至更加完善的《协议书》等作为凭证,总之,看似只是原有宿舍的一种后续增添的附属生活设施,宁可把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认真对待,力求完善和皆大欢喜使用之。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部门: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理日期 : | 2019年08月28日 |
您反映旧楼加装电梯相关问题的材料收悉。现函复如下:
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也多次提出要加大力度推进旧楼加装电梯工作。作为社会各界热切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广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旧楼加装电梯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创新探索科学、简便、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机制,实现加装电梯落地推行取得重大突破,服务机制和实施成效走在全国前列,获得了住建部的充分肯定。目前,我市部分区正在试点探索推进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工作。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试点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研究。
感谢您对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惠民政策的关注、支持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