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规委取消44项申请材料,进一步压缩18个登记种类办理时限不动产登记更快更便捷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方案(2018年-2019年)》关于“精简申请材料”和“全面推进压缩时限”的要求,市国土规划委自2018年7月9日起,精简我市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并进一步压缩登记办理时限,实现不动产登记办理更快更便捷。
市国土规划委通过信息共享手段减少收取登记证明材料,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再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经过全面梳理、精简登记申请材料,取消了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等共计44项材料,涉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赠与登记、继承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等19个登记种类。
在精简申请材料、优化登记审查环节、加强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市国土规划委进一步压缩18种登记种类办理时限。具体包括:预告登记、房改房转移登记、征收补偿登记、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等业务种类。提速后,各项不动产登记案件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大幅缩短,最多缩减27个工作日;比提速前的办理时限也缩减了2-15个工作日,最高提速率达到75%。
这次精简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压缩登记办理时限,在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中全面实行、同步推进,涉及面广、影响大,是广州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一次大范围、强力度的登记服务改革,是提升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登记机构“服务多用心、群众少操心”的便民宗旨,让市民群众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表:1.不动产登记材料精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