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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一户一入 用心用情 推进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征求意愿工作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16:47:1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传统风貌建筑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更彰显着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

  2023年7月1日,《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正式施行,明确“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应当充分考虑建筑物所有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意见”。充分尊重业主的意愿,有利于增强公众参与、提升公众对传统风貌建筑认定的认同感与支持度,为下一步修缮、保护利用工作打下有力基础。

  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近现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越秀区作为广州建城两千多年以来不变的城市中心,坐拥众多历史文化保护资源,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与聚焦。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越秀区委、区政府指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培训研讨、上门走访宣贯,确保征求意见规范、到位,推进传统风貌建筑征求意愿工作,做好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越秀区分局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分级保护传承体系重点任务,加快认定公布区级保护对象,会同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道有序推进越秀区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越秀区名城办主任担任组长,规划、文化、房管、建设等部门领导为组员的“攻坚小组”,将完成传统风貌建筑认定作为推进越秀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提升专业素养,组织培训研讨

  2024年4月24日,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负责同志受邀为越秀区文化、房管、建设、城管等业务的12个相关职能部门及18条街道授课,宣贯解读《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深入学习开展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的法规遵循,强化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理念。

  2024年5月17日,为解决“征询意见是否到位”等问题,越秀区分局召集相关属地街道,举办“规范开展传统风貌建筑核查认定征求产权人等相关利害人意见”专题培训研讨会,提供详细征求意见指引并派发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征求传统风貌建筑认定意见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要求属地街道加强与产权人及相关利害人的沟通联系,准确解读宣贯,共同推进越秀区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征求意愿工作。

  三、上门走访服务,细致真诚宣贯

  在推进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中,始终坚持“一户一入”原则,通过上门走访、集中座谈、告知送达等方式,与业主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详细了解意愿和需求,有针对性普及传统风貌建筑认定的利好政策,积极宣传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和意义,争取与业主达成保护共识,推动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

  未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将会同属地街道,坚持“一户一入”,用心用情推进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征求意愿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一起群策群力,共同推动越秀区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做好越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赓续城市文脉,彰显城市文化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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