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白坭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广东省2023年度省级重点河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方案》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拟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白坭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以内。
二、工作内容
本次确权登记,重点明确白坭河登记范围内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记载登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
本次登记范围涉及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佛山市南海区,清远市清城区。
三、其他事项
白坭河登记范围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