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经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广州市政府常务会、广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由我局公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