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3〕306号)要求,现就贯彻落实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2月1日起,我局(含各区分局)取消“出具是否存在土地类行政处罚证明”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企业如需核查是否存在土地类行政处罚信息,可自行登录“信用广东”网“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模块(https://credit.gd.gov.cn/)查询、办理。
二、存在违法违规记录信息的企业,如有需要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申请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说明。对于我局(含各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企业可通过“出具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公共服务事项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