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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的通告

来源:确权登记处 发布时间:2021-03-05 15:41:4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能力,为广州、深圳、珠海三地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我局已联合深圳市、珠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业务场景

  不动产登记打破属地限制,广州、深圳、珠海三地企业群众身处异地,可以申请办理位于另一城市不动产的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服务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通过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申请、大数据审核、信息共享、属地审核、认证结果互认、一次办结及EMS寄送服务等环节,实现线下“就近办理,只跑一次”或线上“不见面”服务。

  跨城可办理业务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二、业务办理要点

  (一)办理路径

  1.线上办理。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特色创新专题,在特色便民服务-不动产登记专栏中,按照土地房屋所在属地,对应点击进入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页面;企业、群众通过身份认证后可登录对应城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2.线下办理。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登记大厅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登记大厅申请办理,工作人员指引申请人按照线上路径申办。

  (二)办理机构

  1.广州市办理机构:广州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深圳市办理机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福田登记所;

  3.珠海市办理机构: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办理机构的联系电话、材料邮寄地址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三、广州地区土地房屋业务办理指引

  广州地区土地房屋“跨城通办”所需材料清单、文书格式以及办理状态的获取路径: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特色创新——特色便民服务——不动产登记——对应城市(广州、深圳、珠海)——身份认证登陆——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文书格式、办事指南、业务查询)。

  (一)多途径认证登录

  企业群众可选择通过粤省事、账号密码、微警认证、政务服务APP、数字证书等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二)网上申请

  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网签申请、核税申请、缴交费税均在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一网”办理(三地网上申办系统界面、功能、流程设置存在差别,广州市网上申办系统用户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三)邮寄核验

  申请人EMS邮寄资料到登记部门,无需到登记大厅进行现场核验,登记部门收到邮寄资料后审核登簿。邮寄核验设定为双向快递(即申请人全程“零跑动”),不再提供现场领证等方式。涉及需作废的旧证在核准登记后直接公告作废,新产权证书邮寄送达。

  (四)查看电子证照

  对已核准登记的,可查看名下的电子证照。广州地区土地房屋查看途径:(1)企业: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业务查询”模块、“穗好办”APP、“粤商通”APP;(2)个人: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业务查询”模块、“穗好办”APP、“粤省事”小程序。

  四、关于深圳、珠海地区土地房屋业务办理

  关于深圳、珠海地区土地房屋“跨城办理”的具体指引请咨询当地登记机构。

  特此通告。

 

  附件1:广深珠三地办理机构相关信息.xlsx

  附件2: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操作指引(跨城办理).docx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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