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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恒信路信裕街65号303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25 16:22:3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何培的法定继承人何震宁、何霖宁、梁柳先、何惠霞承诺:何培的父母先于何培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何培的父母先于何培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

  联系方式:020-34380216,邓先生、陈小姐。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何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海珠区恒信路信裕街65号303房

粤房地共证字第C0607771号

何震宁、何霖宁、梁柳先

  公示期: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含生僻字挂网)(登记机构现场及网站:2024年12月25日)关于海珠区恒信路信裕街65号303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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