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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员村二横路南社大街33号大院13-106房(现地址:天河区程界西南社大街33号大院13号106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8:26: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

  联系方式:020-8564302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苏焜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天河区员村二横路南社大街33号大院13-106房(现地址:天河区程界西南社大街33号大院13号106房)

穗集地证字第0052380号《集体土地房产证》、穗集地证字第003168号《集体土地房产共有(用)证》

苏少屏、苏丽贞、苏丽贤

  公示期: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21日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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