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矿泉街沙涌南村前大街九巷7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2 11:34:0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颜有爱、陈润坚、陈润祥、陈煜颖声称坐落在越秀区矿泉街沙涌南村前大街九巷7号的权利人陈煜颖已去世,并声明颜有爱、陈润坚、陈润祥为该权利人的全部继承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1001696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