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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东山区水荫路15-1号401房(现地址:越秀区水荫路15号之一4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6 12:08:2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苏瑞波、苏瑞文声称坐落在东山区水荫路15-1号401房(现地址:越秀区水荫路15号之一401房)房屋的权利人苏芬及黄肖群(苏芬的配偶)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已向公安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殡葬)部门、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档地等申请,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黄肖群的父亲黄先及母亲谢美好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110776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5月15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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