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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东山区梅花村路(现越秀区梅花村)6号7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7 18:19:0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 周瑞琛、张东华、张丽华、张广华、张永 声称坐落在东山区梅花村路(现越秀区梅花村)6号702房  房屋的权利人张启林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  周瑞琛、张东华、张丽华、张广华、张永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110602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4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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