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穗花0309009964的《房地产权证》(权属人:俞国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8:53:0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俞国雄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宝峰路2号友田大厦1102房,产权证号为穗花0309009964,登记字号为花房0347724的《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8日。

  特此声明。

  产权人:俞国雄

  声明人:俞国雄

  代理人:李文静

  2024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