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03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南石头路南箕村北约二巷12号房屋(属测量0219图9幅134,135地号)的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03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7日
产权人:李洁贞
声明人:李洁贞
2024年4月10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南石头路南箕村北约二巷12号房屋(属测量0219图9幅134,135地号)的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03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7日
产权人:李洁贞
声明人:李洁贞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