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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4922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5553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18 16:41:3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戴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天河区平云路177号之三2015房、天河区平云路177号地下二层276车位的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4922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555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 4月 18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声明人:戴康

  产权人:戴康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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