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825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增江街同创滨江花园海德街47号地下一层1393房房屋的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825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11日
产权人:胡维水
声明人:胡维水
代理人:戴金桥
2024年4月16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增江街同创滨江花园海德街47号地下一层1393房房屋的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825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11日
产权人:胡维水
声明人:胡维水
代理人:戴金桥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