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从化县龙沄镇高平村上麻队土地的戊-1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3日
产权人:林卫玲
声明人:林卫玲
2024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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