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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84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16:43:0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邓海翔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荔湾区印月街15号2104房(属测量D2108图6幅10地号)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84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 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1日

  产权人:邓海翔

  声明人:邓海翔

  代理人:李承元

  2024年4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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