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0320254159号、穗0320254158号《房地产证》遗失(灭失)遗失声明
陈佩霞、梁活研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绿韵街8号1701房房屋的穗0320254159号、穗0320254158《房地产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止
产权人(必填):陈佩霞、梁活研
声明人(必填):陈佩霞、梁活研
2024年4月18日
陈佩霞、梁活研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绿韵街8号1701房房屋的穗0320254159号、穗0320254158《房地产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止
产权人(必填):陈佩霞、梁活研
声明人(必填):陈佩霞、梁活研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