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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11544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广州市友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18:45:2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友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15号3栋2梯702房,产权证号为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115440号,登记字号为19登记03409807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公示期: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11日。

  特此声明。

  产权人:广州市友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声明人:广州市友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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