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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81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4 11:2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宝岗路龙田西街口47号702房房屋(属测量D1213图1幅134地号)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81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15日

  产权人:罗璧莹

  声明人:罗璧莹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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