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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第105013654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遗失声明

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5 19:01: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董鑫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白云大道金信路49号306房房屋(属测量D3219图3幅6号)的第105013654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

              产权人(必填):董鑫

  声明人(必填):董鑫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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