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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2848432号、粤房地证字第C2853667号及2928547《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30 16:02:5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恩宁路211号402房、越秀区府前路27号802房及越秀区连新路莲花井14号906房以池少强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2848432号、粤房地证字第C2853667号及2928547《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04交登23185、30688、33069号。

  2024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2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1336671-1336673案核准该业身份信息变更(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2848432号、粤房地证字第C2853667号及2928547《不动产权证书》已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2848432号、粤房地证字第C2853667号及2928547《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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