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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3445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69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17:33: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天河区中海康城花园梧桐街5号1102房房屋以易国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3445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69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6002489号、2018登记1015947号。

  2024年12月23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64363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3445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69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3445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69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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