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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0705860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17:33:1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芳村区陆居路17号之2,3,4首层(商铺)以广州市芳村区房地产管理局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0705860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芳统7058号。

  2024年12月2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64924号案核准该业注销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0705860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0705860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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