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50220号《不动产权证》、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609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桥南街华荟路59号14栋204的房屋以广州仁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50220号《不动产权证》,以钟少琼名义申领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609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5年1月22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该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50220号《不动产权证》、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609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50220号《不动产权证》、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609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