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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证字第2780218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0191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9:00:1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原广州市番禺区横沥镇冯马一村10队的房屋及土地以李锦标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证字第2780218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0191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南登记19882015033号和南集用204550号。

  2025年1月15日,我局以2025登记04001671号案核准该业变更登记,但粤房证字第2780218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0191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证字第2780218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0191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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