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证字第2780218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0191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原广州市番禺区横沥镇冯马一村10队的房屋及土地以李锦标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证字第2780218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0191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南登记19882015033号和南集用204550号。
2025年1月15日,我局以2025登记04001671号案核准该业变更登记,但粤房证字第2780218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0191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证字第2780218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0191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