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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7191、05007192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11 16:32: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悦澜三街1号3003房以彭宝、吴妮娜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7191、05007192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6登记字6336245号。

  2020年8月4日,我局依据(2020)粤0103执53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6登记字6336245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7191、05007192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7191、05007192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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