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706626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月11日,申请人持(2023)粤0114执恢12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新华镇府侧巷8号202房产权的转移登记并注销全部登记事项。
经核查,该产权以杜国卫名义申领了1706626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181981。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005624核准登记,但1706626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1706626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