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103号《不动产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棠馨南大街4号801房(保利棠馨花园住宅楼工程(自编i5-5栋) 棠馨南大街4号(自编i5-5栋) 8层801房),以谭志伟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103号《不动产证明》,登记字号为20预登01462269号。
2024年1月13日,该房申请办理一手交易、抵押权首次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证明,但谭志伟遗失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103号《不动产证明》现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103号《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