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花0300129291号《房地产权证》、穗花0300149636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7 17:59:3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24年3月26日,申请人持(2023)粤0111执恢6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玉棠路西苑小区7号楼802房产权的转移登记并注销全部登记事项。

  经核查,该产权以李建飞名义申领了穗花0300129291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505888,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都支行名义申领了穗花0300149636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0144679。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034969核准登记,但穗花0300129291号《房地产权证》、穗花0300149636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花0300129291号《房地产权证》、穗花0300149636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