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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共证字第C0420988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7 17:23:0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蓝天路体育四街4号101房,以许爱珊名义申领了粤房地共证字第C0420988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登记字号为2003登记94096。

  2024年4月13日,许爱珊、洪镇标、洪章易申请办理白云区蓝天路体育四街4号101房的转移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书。申请人许爱珊已具结原粤房地共证字第C0420988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确有遗失,因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粤房地共证字第C0420988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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