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009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迎宾大道塘西路段广地花园聆湖轩E8栋2A以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009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513633。
2024年4月1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1110764号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009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009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 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