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25582号《房地产权证》及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05966号、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889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路红棉苑华天阁3号506房房屋以何星泉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2558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登记6006523号;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韩通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05966号、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889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登记字号分别为22登记06012727号、22登记01098337号。
2024年4月1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24354号案核准该业的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25582号《房地产权证》及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05966号、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889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25582号《房地产权证》及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05966号、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889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1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9日